消防知识
燃烧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2017-12-21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发生的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的现象。近年来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物质燃烧的本质是一种自由基的链反应。只要有适当条件引发自由基的产生(引火条件),链反应就会开始,然后连续自动地循环发展下去,直至反应物全部转化完毕为止。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做火灾。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过程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一、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还可分为气体可燃物(如氢气、一氧化碳等)、液体可燃物(如汽油、酒精等)和固体可燃物(如木材、布匹、塑料等)三类。

二、助燃物

凡是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如空气、氧气、氯气以及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氧化物和过氧化物等)。能够使可燃物维持燃烧不致熄灭的最低氧含量即氧指数。空气中氧含量约为21%,而空气是到处都有的,因而它是最常见的助燃物。发生火灾时,除非是密闭室内的初起小火可用隔绝空气的“闷火”手段扑灭,否则这个条件较难控制。

三、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反应的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源)称作着火源。根据其能量来源不同,着火源可分为:明火、高热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和核能等。此外,可燃物质燃烧所需的着火能量是不同的,一般可燃气体比可燃固体和可燃液体所需的着火能量要低。着火源的温度越高,越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

" 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并且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前提下,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燃烧才能发生。否则,燃烧不能发生。可见,不论采用什么措施,只要能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去掉其中任何一个,火灾即可扑灭。也可运用现代灭火理论,用灭火剂和阻燃剂加入燃烧的链反应中,消灭自由基,使链反应中断,从而取得比传统的灭火手段更为有效的灭火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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