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
燃烧物的形态分类
2019-10-16

燃烧物按燃烧物形态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可燃物质受热后,因其聚集状态的不同而发生不同的变化。绝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在蒸气或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的,并出现火焰。而有的物质则不能变为气态,其燃烧发生在固相中,如焦炭燃烧时呈灼热固态。可燃物质的性质、状态不同,燃烧的特点也不一样。

气体燃烧
 
可燃气体的燃烧无须像固体、液体那样经熔化、蒸发过程,其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或者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1、扩散燃烧
扩散燃烧即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合边燃烧。在扩散燃烧中,可燃气体与空气或氧气的混合是靠气体的扩散作用来实现的,混合过程要比燃烧反应过程慢得多,燃烧过程处于扩散区域内,整个燃烧速度的快慢由物理混合速度决定。
扩散燃烧的特点为:燃烧比较稳定,火焰温度相对较低,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气体氧化剂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燃烧过程不发生回火现象(火焰缩入火孔内部的现象)。

2、预混燃烧

预混燃烧是指可燃气体、蒸气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引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预混燃烧一般发生在封闭体系中或在混合气体向周围扩散的速度远小于燃烧速度的敞开体系中,燃烧放热造成产物体积迅速膨胀,压力升高,压强可达709.1~810.4kPa。火焰在预混气中传播,存在正常火焰传播和爆轰两种方式。按照混合程度不同,预混燃烧还可分为部分预混式燃烧和完全预混式燃烧。
预混燃烧的特点为:燃烧反应快,温度高,火焰传播速度快,反应混合气体不扩散,在可燃混合气体中引入一火源即产生一个火焰中心,成为热量与化学活性粒子集中源。预混气体从管口喷出发生动力燃烧,若流速大于燃烧速度,则在管中形成稳定的燃烧火焰,燃烧充分,燃烧速度快,燃烧区呈高温白炽状,如汽灯的燃烧;若可燃混合气体在管口流速小于燃烧速度,则会发生“回火”,如制气系统检修前不进行置换就烧焊,燃气系统于开车前不进行吹扫就点火,用气系统产生负压“回火”或漏气未被发现而用火时,往往形成动力燃烧,有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液体燃烧
易燃、可燃液体在燃烧过程中,并不是液体本身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即蒸发燃烧。因此,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密切相关。
可燃液态烃类燃烧时,通常产生橘色火焰并散发浓密的黑色烟云。醇类燃烧时,通常产生透明的蓝色火焰,几乎不产生烟雾。某些醚类燃烧时,液体表面伴有明显的沸腾状,这类物质的火灾较难扑灭。以下介绍液体燃烧的特殊现象。

1.闪燃

闪燃是指可燃性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或者可燃性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发生闪燃的原因是易燃或可燃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的速度比较慢,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维持稳定的燃烧,因此一闪就灭了。但闪燃却是引起火灾事故的先兆之一。闪点则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沸溢

在含有水分、黏度较大的重质石油产品,如原油、重油、沥青油等燃烧时,其中的水汽化不易挥发形成膨胀气体使液面沸腾,沸腾的水蒸气带着燃烧的油向空中飞溅,这种现象称为沸溢(扬沸和喷溅)。以原油为例,其黏度比较大,并且含有一定的水分,以乳化水和水垫两种形式存在。乳化水是原油在开采运输过程中,原油中的水由于强力搅拌成细小的水珠悬浮于油中而成。放置久后,油水分离,水因密度大而沉降在底部形成水垫。
燃烧过程中,这些沸程较宽的重质油品产生热波,在热波向液体深层运动时,由于温度远高于水的沸点,因而热波会使油品中的乳化水汽化,大量的蒸汽就要穿过油层向液面上浮,在向上移动过程中形成油包气的气泡,即油的一部分形成了含有大量蒸汽气泡的泡沫。这必然使液体体积膨胀,向外溢出,同时部分未形成泡沫的油品也被下面的蒸汽膨胀力抛出罐外,使液面猛烈沸腾起来,这种现象就是沸溢。通常,将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称为沸溢性油品。
上述沸溢过程说明,沸溢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原油具有形成热波的特性,即沸程宽,密度相差较大。
②原油含有乳化水,水遇热波变成蒸汽。
③原油黏度较大,使水蒸气不容易从下向上穿过油层。

3.喷溅

在重质油品燃烧过程中,随着热波温度的逐渐升高,热波向下传播的距离也不断加大。当热波达到水垫时,水垫的水大量蒸发,蒸汽体积迅速膨胀,以至把水垫上面的液体层抛向空中,向罐外喷射,这种现象叫喷溅。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得多。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试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研究表明,油滴飞溅高度和散落面积与油层厚度、油池直径有关,一般散落区域的直径与油池直径之比均在10:1以上。由于喷溅带出的燃油从池火燃烧状态转变为液滴燃烧状态,改变了燃烧条件,燃烧强度和危险性随之增加,并且油滴在飞溅过程中和散落后将继续燃烧,极易造成火灾的迅速扩大,影响周边其他可燃物及人员、设备等,造成伤亡和损失,所以,对油池火灾而言,要避免喷溅现象的发生。

 

固体燃烧
根据各类可燃固体的燃烧方式和燃烧特性,固体燃烧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种,其燃烧各有特点。

1.蒸发燃烧

硫、磷、钾、钠、蜡烛、松香等可燃固体,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樟脑、萘等易升华物质,在燃烧时不经过熔融过程,但其燃烧现象也可看作是一种蒸发燃烧。

2.表面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的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这是一种无火焰的燃烧,有时又称为异相燃烧。

3.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阴燃。阴燃是固体材料特有的燃烧形式,但其能否发生主要取决于固体材料自身的理化性质及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很多固体材料(如纸张、锯末、纤维织物、胶乳橡胶等)都能发生阴燃。这是因为这些材料受热分解后能产生刚性结构的多孔炭,从而具备多孔蓄热并持续燃烧的条件。此外,阴燃的发生需要有一个供热强度适宜的热源,通常有自燃热源、阴燃本身的热源和有焰燃烧火焰熄灭后的阴燃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种燃烧形式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有些可燃固体的燃烧往往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式。例如,在适当的外界条件下,木材、棉、麻、纸张等的燃烧会明显地存在分解燃烧、阴燃、表面燃烧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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