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2019-12-26
 

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在不同条件下,遇酸和碱、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即能分解放出氧,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引起燃烧,有机过氧化物更具有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储运时需加适量抑制剂或稳定剂,有的在环境温度下会自行加速分解,因而必须控温储运。有些氧化性物质还具有毒性或腐蚀性。

一、氧化性物质

氧化性物质系指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有些氧化性物质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如松软的粉末等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少数氧化性物质容易发生自动分解(不稳定性),从而其本身就可具有发生着火和爆炸所需的所有成分。大多数氧化性物质和强酸液体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剧毒性气体。某些物质在卷入火中时,亦可放出这种气体。
(一)氧化性物质的分类
氧化性物质按物质形态,可分为固体氧化性物质和液体氧化性物质,根据氧化性能强弱,无机氧化性物质通常分为两级。一级主要是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的过氧化物和盐类,如过氧化钠、高氯酸钠、硝酸钾、高锰酸钾等。一些氧化性物质的分子中含有过氧基(—O—O—)或高价态元素(N5+、Mn7+等),极不稳定,容易分解,氧化性很强,是强氧化剂,能引起燃烧或爆炸。二级氧化性物质虽然也容易分解,但较一级稳定,是较强氧化剂,能引起燃烧。除一级外的所有无机氧化剂均为二级氧化性物质,如亚硝酸钠、亚氯酸钠、连二硫酸钠,重铬酸钠、氧化银等。
(二)氧化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
多数氧化性物质的特点是氧化价态高,金属活泼性强,易分解,有极强的氧化性,本身不燃烧,但与可燃物作用能发生着火和爆炸。
(1)受热、被撞分解性。在现行列入氧化性物质管理的危险品中,除有机硝酸盐类外,都是不燃物质,但当受热、被撞击或摩擦时易分解出氧,若接触易燃物、有机物,特别是与木炭粉、硫磺粉,淀粉等混合时,能引起着火和爆炸。
(2)可燃性。氧化性物质绝大多数是不燃的,但也有少数具有可燃性。主要是有机硝酸盐类,如硝酸胍、硝酸脲等,另外,还有过氧化氢尿素、高氯酸醋酐溶液,二氯异氰尿素或三氯异氰尿素、四硝基甲烷等。这些物质着火不需要外界的可燃物参与即可燃烧。
(3)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燃性。有些氧化性物质与可燃液体接触能引起燃烧。如高锰酸钾与甘油或乙二醇接触,过氧化钠与甲醇或醋酸接触,铬酸丙酮与香蕉水接触等,都能起火。
(4)与酸作用分解性氧化性物质遇酸后,大多数能发生反应,而且反应常常是剧烈的,甚至引起爆炸。如高锰酸钾与硫酸,氯酸钾与硝酸接触都十分危险。这些氧化剂着火时,也不能用泡沫灭火剂扑救。
(5)与水作用分解性。有些氧化性物质,特别是活泼金属的过氧化物,遇水或吸收空气中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能分解放出氧原子,致使可燃物质爆燃。漂白粉(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吸水后,不仅能放出氧,还能放出大量的氯。高锰酸钾吸水后形成的液体,接触纸张、棉布等有机物,能立即引起燃烧,着火时禁用水扑救。 
(6)强氧化性物质与弱氧化性物质作用分解性。强氧化剂与弱氧化剂相互之间接触能发生复分解反应,产生高热而引起着火或爆炸。如漂白粉、亚硝酸盐、亚氯酸盐、次氯酸盐等弱氧化剂,当遇到氯酸盐、硝酸盐等强氧化剂时,会发生剧烈反应,引起着火或爆炸。
(7)腐蚀毒害性。不少氧化性物质还具有一定的腐蚀毒害性,能毒害人体,烧伤皮肤。如二氧化铬(铬酸)既有毒性,也有腐蚀性,这类物品着火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二、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是一种含有过氧基的—O—O—结构的有机物质,也可能是过氧化氢的衍生物。如过甲酸(HCOOOH)、过乙酸(CH3COOOH)等。有机过氧化物是热稳定性较差的物质,并可发生放热的加速分解过程,其火灾危险特性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1)分解爆炸性。由于有机过氧化物都含有极不稳定的过氧基(—O—O—),对热、震动、冲击和摩擦都极为敏感,所以当受到轻微的外力作用时即分解。例如,过氧化二乙酰纯品制成后存放24h就可能发生强烈的爆炸;过氧化二苯甲酰含水在1%以下时,稍有摩擦即能引起爆炸;过氧化二碳酸二异丙酯在10℃以上时不稳定,达到17.22℃时即分解爆炸;过乙酸(过氧乙酸)纯品极不稳定,在-20℃时也会爆炸,溶液浓度大于45%时,存放过程中仍可分解出氧气,加热至110℃时即爆炸。这就不难看出,有机过氧化物对温度和外力作用是十分敏感的,其危险性和危害性比其他氧化剂更大。
(2)易燃性。有机过氧化物不仅极易分解爆炸,而且特别易燃,有的非常易燃。例如,过氧化叔丁醇的闪点为26.67℃。所以,扑救有机过氧化物火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性。
此外,有机过氧化物一般容易伤害眼睛,如过氧化环己酮、过氧化叔丁基、过氧化二乙酰等,都对眼睛有伤害作用。因此,应避免眼睛接触有机过氧化物。
综上所述,有机过氧化物的火灾危险性主要取决于物质本身的过氧基含量和分解温度。有机过氧化物的过氧含量越多,其热分解温度越低,则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Copyright 2016-2026 天津京雄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总 机: 022-27376810; 022-27376820; 022-27376830; 022-27375816; 022-27375826; 022-27450066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25号
邮 编:300121

津ICP备19008578号-1


关注京雄官网

关注京雄公众号